职能介绍

发布时间:2024-02-19  【字号: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

(一)负责研究国际、国内和区域投资动态,分析重点产业、新兴产业、新业态企业投资促进趋势,提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和建议。统筹协调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、扶持、奖励、考核等政策措施。

(二)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建立全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调度统计和工作绩效评估机制,开展投资环境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、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三)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全局性、战略性及专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,负责投资促进领域信息化建设,筛选、发布投资合作项目信息。

(四)负责搜集、整合、分析招商引资有关线索和资料,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。做好招商引资产业和项目的筛选、论证、洽谈、考察、评估、签约及跟踪服务工作,并对投资合作项目提出准入、选址等相关建议及支持政策建议。

(五)创新招商方式方法,重点围绕产业链、供应链和园区建设组织策划全区招商引资活动,大力宣传投资环境,推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,做好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实体、工商企业、金融组织、商务机构、高校、研究院所等的联系接洽。组织与境内外知名机构、企业、商(协)会等单位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,建立招商引资渠道和投资合作网络并做好沟通和协调服务。

(六)负责做好投资者的服务、协调及领办代办工作;负责受理、协调内外资企业和客商投诉。

(七)指导、联系社会化招商机构,负责兑现招商引资新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政策。

(八)负责对新投资项目政策兑现事宜的集中调度、跟踪、督办,并对其进行汇总、分析,定期向工管委及相关部门通报,进一步提升政策兑现水平,优化招商环境。

(九)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,拟定招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(十)负责管理驻外招商机构,负责招商服务中介机构及招商代理人的选拔、推荐和管理。

(十一)承担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(十二)完成工委、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